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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廢氣污染防治措施
廢氣主要為加熱過程中產生的非甲烷總烴、顆粒物、錫及其化合物,廢氣處理系統(tǒng)點火引燃產生的顆粒物、氮氧化物、二氧化硫,風分離選工序產生的粉塵、無組織排放廢氣。
項目加熱過程中產生的非甲烷總烴、顆粒物、錫及其化合物,經密閉管道負壓收集至TO燃燒+布袋除塵處理后通過15m高DA001排氣筒排放。廢氣處理系統(tǒng)采用生物質點火引燃,點火引燃過程中產生的顆粒物、氮氧化物、二氧化硫、煙氣黑度,經密閉管道負壓收集至TO燃燒+布袋除塵處理后通過15m高DA001排氣筒排放。風分離選設備為密閉設備,風分離選過程產生的粉塵經負壓密閉管道收集,后經一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一根15m高排氣筒DA002排放。項目DA001排氣筒有組織廢氣排放可滿足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 16297-1996)表2標準限值要求、《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484-2001)、《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484-2001)要求;DA002排氣筒有組織廢氣排放可滿足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 16297-1996)表2標準限值要求。
2、廢水污染防治措施
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達到《農田灌溉水質標準》(GB 5048-2021)旱作標準,定期清掏后用于周邊林地澆灌;玻璃清洗廢水經調節(jié)池+混凝沉淀池+厭氧池/缺氧池/好氧池+沉淀池后達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(yè)用水水質》(GB/T19923-2024)洗滌用水標準,回用于玻璃清洗,不外排。
3、噪聲污染防治措施
項目噪聲來源于生產設備噪聲,噪聲源強65-80dB(A)。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,并采用隔聲、減振、消聲等措施,降低其噪聲對周圍環(huán)境的影響,廠界噪聲排放滿足《工業(yè)企業(yè)廠界環(huán)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-2008)2類標準要求。
4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
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廢布袋SW62 900-006-S62、收集粉塵SW59 900-099-S59、污泥SW07 900-099-S07(0.9893t/a)等一般固體廢物,廢機油HW08 900-249-08、廢機油桶HW49 900-041-49、含油廢手套及抹布HW49 900-041-49、灰渣HW18 772-003-18等危險廢物,生活垃圾SW61 900-002-S61。
項目一般固體廢物經收集后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間,由環(huán)衛(wèi)部門統(tǒng)一清運處理,生活垃圾由環(huán)衛(wèi)部門定期清理,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,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。
在廠區(qū)設置1座一般固廢暫存間(面積為40m2)、1座危廢暫存間(面積分別為20m2),一般固廢貯存執(zhí)行防滲漏、防雨淋、防揚塵等環(huán)境保護要求,危廢暫存間嚴格按照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597-2023)的要求進行設計、建造和管理。
5、嚴格落實環(huán)境風險防范措施。
嚴格落實各項環(huán)境風險防控措施,認真制定環(huán)境風險應急預案,配備環(huán)境應急設施和裝備。一旦發(fā)生環(huán)境風險事故,必須立即啟動環(huán)境風險應急預案,控制并削減對外環(huán)境的污染影響。
6、項目周邊控制規(guī)劃要求。
項目衛(wèi)生防護距離為以加熱爐區(qū)和風分離選區(qū)邊界外延50m。項目周邊最近敏感點為玉坦村居民點,距離加熱爐區(qū)、風分離選區(qū)距離分別為57.62m、86m,不在項目衛(wèi)生防護距離包絡線范圍內。項目衛(wèi)生防護距離范圍內不得新建居民住宅、學校、醫(yī)院等環(huán)境敏感性建筑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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